最近許多客戶詢問:房地合一稅修改後,還有節稅空間嗎?其實,只要是「自住使用」房屋,政府提供了相當優渥的稅務減免條件。
自 105 年推行房地合一稅以來,從 1.0 演進到 2.0 版本,其實核心目標主要在抑制短期投機交易,所以特別針對持有期間較短的房地交易提高稅率,然而,如果是長期持有並自住的族群,只要符合特定條件,還是可以利用合法的方式大幅減省稅費負擔,以下整理兩大關鍵節稅方式:
一、 重購退稅
若有「賣舊房、買新房」的打算,只要符合以下四大條件,即可申請退還已繳或扣抵應繳的房地合一稅:
- 設籍與居住:本人、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於該屋辦竣戶籍登記並實際居住
- 用途限制:出售前 1 年內無出租、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
- 時間限制:舊屋移轉登記日與新屋購置登記日間隔在 2 年內(先買後賣或先賣後買皆可)
- 移轉限制:新屋購入 5 年內不可改作其他用途或再次移轉
退稅或扣抵金額依新舊屋成交價格比例認定:
「小屋換大屋」可全額退稅
「大屋換小屋」則依價格比例部分
可申請退還(或扣抵)稅額
=
所繳稅額
×
買進房地的價格
賣出房地的價格
二、 自用免稅優惠
如果長期持有並作為自住使用,除了在交易時可享有 400 萬元的免稅額度外,超過部分也只需要按 10% 優惠稅率課稅
- 設籍與居住:本人、配偶或未成年子女設籍並居住連續滿 6 年。
- 用途限制:交易前 6 年內,房屋無出租、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。
- 次數限制:個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於 6 年內未曾適用過此項優惠。
許多客戶往往在簽約或申報時才發現稅額高得驚人,這時能補救的空間通常已經很有限,我們曾協助多位屋主,在房地交易前進行精準的「時程策略規劃」,在完全合法的框架下,成功幫客戶省下了高達好幾百萬元的稅金,不動產稅務就像一盤棋,落子前的通盤考量,才是最關鍵的節稅武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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