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面對親人的轉身離開,悲傷之餘,我們還是得靜下心來,面對現實中那些繁瑣卻重要的「財產傳承」。
常常遇到客戶在面對家人去世後的財產處理毫無頭緒,要不要繳遺產稅?家人間要如何分配?流程該如何進行?這些生硬的法條與稅務資訊,我們今天用最白話的方式讓大家也一看就懂,陪伴你釐清那些藏在數字背後的安心保障。
2026 年遺產稅免稅額與扣除額是多少?
辦理繼承的第一步,通常要先釐清「需不需要繳遺產稅」,政府為了因應物價指數調整,近年來調高了免稅額度,以下為 2026 年去世適用的重要額度:
- 遺產稅免稅額: 1,333 萬元
- 配偶扣除額:553 萬元
- 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:每人 56 萬元,有未成年者,並得按其年齡距屆滿成年之年數,每年加扣56萬元
- 喪葬費扣除額:138 萬元
遺產稅試算:
假設過世的長輩留有配偶與兩名成年子女,在沒有其他特殊扣除額的情況下:
1,333萬 (免稅額) + 553萬 (配偶) + (56萬 × 2) (子女) + 138萬 (喪葬費) = 2,136 萬元。
也就是說,如果長輩留下的財產總值在 2,136 萬元以下,基本上是課不到遺產稅的,但依規定仍然需要申報喔!
繼承順位與配偶分配比例
如果長輩生前沒有留下遺囑,遺產就會依照《民法》規定的「法定繼承人」與「應繼分(法律規定的分配比例)」來決定。其中,配偶為當然繼承人,而其他家屬則依照以下順位依序平分:
什麼是特留分?可以完全不給特定子女嗎?
我們在諮詢當中常常被問題:「阿伯有三個小孩,阿伯可以在遺囑裡寫財產全部留給兩位兒子,不要分給女兒嗎?」
原則上是不行的,因為法律「特留分」的規定,是強行保留給繼承人的最低保障,除非有特殊情勢才可以剝奪繼承人的權利,而應繼分則是在沒有寫遺囑的時候繼承人按照法律規定分配的比例,所以即使遺囑寫得再絕,女兒們還是可以依法爭取應得的最低底線。
另外近期最受矚目的議題就是希望能尊重遺囑自由,刪除「兄弟姊妹特留分」並增加繼承人特別貢獻規定等議題,目前僅提出修正草案尚未三讀通過。
辦理不動產繼承的 4 大步驟
長輩離世後,繼承辦理是有6 個月的時間限制(可申請延期3個月),以下為的簡易的申辦流程:
1. 申請戶籍謄本與財產清冊:於戶政事務所取得除戶謄本及現戶謄本,並至國稅局申請被繼承人的財產所得資料。
2. 申報遺產稅:向國稅局填寫遺產稅申報書,取得「遺產稅免稅證明書」或「繳清證明書」。
3. 查欠地價稅與房屋稅:帶著證明書至地方稅務局「查欠」,確認無欠稅並加蓋印章。
4. 辦理產權移轉登記:最後一關前往地政事務所辦理過戶。若無按照法定比例分配,需另撰寫「遺產分割協議書」並備妥印鑑證明。

